* 黄良希 *
感谢主,若不是天父的爱,我想我是不会在此分享得救见证;也不会有机会来事奉他。我从小就很清楚在信仰上,我是绝对的无神论者。不管是什么宗教,什么道理或真理,我都会毫不客气的拒绝。我的家人在我较年长的时候,向我传福音。当时,开始比较懂得说话,但还是毫无保留的拒绝他们的好意。我小时候,很喜欢科学,当然,只是喜欢并不代表明白。我曾经有这样的想过,人们所追寻的那位神,一定是比人类超越百倍或是千倍的外星人,当然不会是那些在电影里所看到,不穿衣服,秃着身体;头大大,身体小小的外星人。它自然也像人类,所以人类才会得到它们的注意,甚至帮助。当然,也看到许多膜拜者对宗教迷信,甚至也有疯狂的态度,促使我对追求事情的真相,并须要实际证实才可以接受。
在我家中,我知道我妈妈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,每个礼拜我几乎都跟着妈妈上聚会所。(妈妈是宣召会的会友,大家所知道的地方教会。也听到一些福州人把它叫做‘哭教会’,我到现在还不明白原由。)我爸爸呢,是一个生意人。(每次写作文,都是这样写)他似乎是每天都在工作,我小时候的印象是,很少看到爸爸在家里。
我是在我读大学的时候,才真正的认识耶稣。但我并不是一认识,就接受他。当时的我,还很心硬。感谢主,他永远是那么的有慈爱和耐心。向我传福音的这位兄长,是我哥哥带领的一位弟兄。我初到澳洲,是他接待我,安顿我在那里的栖居生活。我非常感激他,也是他介绍我认识耶稣。
我从十二岁,就离开家人到新加坡读书。从小就被迫过独立的生活。这其实养成我孤僻的性格。不说,可能没有多少人知道。少年时期的我是不爱讲话、不爱参与、不爱结交朋友;周末喜欢一个人在海边走、喜欢一个人看电影,还要坐前排(看到头大大)、喜欢一个人坐巴士,从第一站坐到最后一站(因为有月票),一切的事我都要一个人扛。
当这位兄长说,人都有罪,我承认,但当他说,耶稣要为我担我的罪,我就马上拒绝他。这事后,我还是同样每周末到他家去,他也没有在提耶稣。但,却不时的都会邀请我去教会。那是一个在大学里办的教会,是专为大学生办的教会。小时候,跟妈妈到聚会所,一点印象也没有。我想大部分的时间是睡着了。少年时候,也去过教会,也一点印象也没有。总觉得屁股很痒,坐也坐不稳。在大学里,第一次听牧师讲道,似乎是对着我说。还没去前,我还担心会不明白澳洲人的口音,但我却字字听了进去。随后三个月,我都是迫不及待的等待星期五的到来,因为可以听到神的话。我也开始明白,为什么基督徒可以在任何时候都那么喜乐,因为他们心中有爱,这爱是从神那里而来的。
虽然心里还有疑惑,但我知道他是我寻求答案的源头。三个月后,我受洗归在主的名下。
感谢主,他预备我们的道路,我们只当顺服,他必指引我们。
Sunday, 13 September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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